(一)环境标志标准
1、负责环境标志标准的制(修)订及管理工作;
2、负责中外环境标志共同标准的制定与管理;
3、负责环境标志标准国际信息动态跟踪;
(二)科研与新项目研发
4、负责中心新项目的技术研发;
5、负责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监督管理;
6、承担部分科研项目的研发工作;
(三)低碳产品认证研发
7、组织协调低碳产品认证标准的制定与实施;
8、设计与制订低碳产品认证制度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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